2007年1月22日,星期一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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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毒猪油”生产商领刑
汪林义

  本报讯  温岭市繁昌油脂厂生产大量有毒猪油事件,本报曾作过揭露。该事件当事人繁昌油脂厂厂长应福明于1月19日被温岭市法院以生产、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,并处罚金8万元。
  温岭市繁昌油脂厂自2006年4月正式投产后,先后购进大量废弃油脂,经脱臭、脱色、降酸和增稠等工艺处理后,加工成一般人不易辨别的食用猪油。2006年8月初,台州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查封了该厂。经检测发现,繁昌油脂厂生产的成品精炼猪油样本中的“酸价”检验结果为17.305毫克/克,高出正常标准10倍,属有毒有害食品。至被查封时,繁昌油脂厂已累计生产出100多吨有毒猪油,并销往各地。